10016 营销电话在语音通话中即可直接为用户「办理」套餐,无需用户二次短信验证。
套餐变更后,原有套餐和业务会失效;消费者在疑惑中,最终只能得到一句无情的话术:「原业务已下架,无法恢复」。
2022 年 12 月 21 日号码 10016 来电,我家人(即实名认证号主)接听了电话。对方进行了业务推销,着重强调了月租从 29 元降到 21 元,还增加了免费通话时间,而其他信息未详细说明,且未表示旧套餐会被影响。在没有文字短信的套餐信息的情况下,我家人认为这是叠加了一个功能业务包,口头应允。
22 日收到 10010 发来的短信,才发现是直接转了套餐变成「畅越冰激淋5G套餐69元」,一年合约的三折优惠(即一年后变成原价)。我随即登录联通 app 查看「我已订购」,发现产品列表里除了一个「活动赠送国内流量包」,其他原有产品全部增加了「失效时间 2022-12-31」。我立即联系联通在线客服,要求终止这个套餐变更,客服居然说「冰激淋5G套餐69元打3折,挺优惠的,建议保留使用」。

我拒绝了这个建议,客服表示为我登记撤销。当天下午和第二天,10010 两次来电错过,未接电话。
24 日 中午 10010 再次来电,对方表示套餐变更操作可以取消,但即将失效的流量奖励包无法恢复;我表示无法接受,要求恢复成我原本的业务状态。
过后几天,我在联通 app 上看到冰激淋套餐已消失,原本的一连串已订购产品里,除了流量奖励包之外,其他均恢复为原来的状态。10010 来电若干次均表达无法恢复,于是我于 29 日投诉至 10015。在这段时间里,10010 和 10015 多次来电,均说流量奖励包已下架,无法恢复,接着就给我推荐 39 元流量王。
31 日 10015 来电,依然说不能给我恢复,在我表示无法接受之后,我在 10015 上的投诉单就被联通单方面结单。
在经历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推销电话后,在没有二次短信确认的情况下,我通过正常渠道合理办理的流量包就没了;10010 和 10015 反而一直给我推荐 39 元流量王,先后三次分别表示可以赠送两年、一年、三年话费(每月 10 元),在我反问对方这几年过后怎么办,有的业务员说再给我找新优惠,有的则说只能原价 39 元。
我家人是一个不了解通信业务的年轻人,尚且被骗,如果是家里年迈的父母呢?10016 这种营销(欺诈),不需要像平时办理业务一样需要二次短信验证,在它们的轻描淡写「产品已下架」中就能让用户正常办理的业务产品消失。
结局并不美好。先投诉至 10015,无效。投诉至工信部,转属地处理,调解失败,「您可以仲裁或起诉」。
我家人打趣我说:你想恶心它没成,现在你看,反倒被恶心到了吧。我很无奈,准备携号转网。去年暑假跟风上车的永久流量包王卡,用了不到半年,就这样吧,这是第一次使用联通,也应该是最后一次。